| 关于组建北京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的函
各有关单位及社会人士:
为充分发挥职业指导专家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,促进毕业生就业,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决定建立北京高校职业指导专家团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目的:组建北京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专家团,旨在全面掌握职业指导专家情况,建立职业指导专家队伍。专家团建立后,根据北京高校就业工作需要,向各院校提供专家资源,开展就业指导服务,研制就业指导教材,宣传专家最新研究成果,组织学术交流、联谊活动;以此加强高校就业指导队伍建设,提高首都高校的总体就业指导水平,促进毕业生就业。
二、专家条件:凡从事与提升大学生就业力相关的各类专家,如就业指导、职业生涯规划、职业测评、心理咨询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有所建树的专家、学者等,身体健康,具备下列条件者,均可申请加入专家团:
1.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(部门)担任(或曾担任)领导职务,从事就业指导和管理工作三年以上,学校就业工作开展较好,有研究成果(含发表专著或论文)及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。
2.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副高)职称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,专门(或主要)从事就业(职业)指导或咨询工作两年以上,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员。
3.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(或曾担任),对职业规划、人才招聘等具有一定研究,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。
4、其他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或研究相关的知名人士。
三、职业指导专家的权利和义务
权利和义务:详见《职业指导专家团章程》
四、申请加入专家团须提供的内容:包括专家个人基本信息、专家科研成果及开展研究方面的信息、专家诚信及表现情况信息等。(见《专家信息卡》)
五、专家团产生办法:
1. 成立由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为组长的专家审定小组;
2. 拟订《职业指导专家团章程》;
3. 通过宣传媒体公布推(自)荐职业指导专家团组建消息;
4. 通过学校、社会职业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专家个人自荐;
5. 被推荐人或自荐人选填写《专家信息卡》,并将该卡返回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6. 专家审定小组对推(自)荐专家进行讨论并审定。
7. 召开专家团成立大会,讨论《职业指导专家团章程》并颁发专家聘任证书。
六、专家信息管理: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职业指导专家信息,并保证秘密和对信息安全负责。
请推(自)荐专家人员于2005年10月1日将《专家信息卡》传真或E-mail发至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联系方式:
联系电话:68988992 68988812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6号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
邮编:100037 E-mail:bys@vip.sohu.net
联系人:刘金毫 赵婧
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
二○○五年八月 |